作为网络或者媒体的受众,对社会热点事件保持关注,对公权力的行使保持警惕,本来是无可厚非的,这也是媒体作为第三部门的使命和职责所在。但如果受众发表评论的基础—报道本身就存在不实,那么这种批判或者批评的正当性也同样要受到质疑。更为遗憾的是,受众的评论往往是直抒胸臆的,看的本来就是热闹,评的本来就是乱象,因此,事后的澄清基本上对受众没有太多的影响力,而整个事件的最终受害者,往往是已经被万夫所指过的当事单位或者当事人。[详细内容]
“住户有充足时间找东西”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揭开“火烧违建”的真相,昨日,本报记者再次走访了众多当事人和有关部门。住户胡双辉坦言,“违法建筑被烧1000平方米是绝对不可能的......[详细内容]
“铲车推违建”就不是“火烧违建”
        9月18日,晶报刊登一篇本报记者调查:头版导读为《“火烧连营”不是那回事》,发在A8-9版的标题为:《“火烧废料”咋成了“火烧违建”?》,我读了晶报这一报道之后,觉得晶报记者的调查......[详细内容]
执法过程符合行政执法要求
        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报告是怎么得出来的呢?昨日,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。该支队田副支队长告诉记者,“民治街道执法队清拆红木山水库周边违法搭建的行动,是按照《行政处罚法》和授权、委托执法的范围、程序行使处罚权的,符合行政执法要求......[详细内容]
重返拆违现场三大追问
         昨日记者再一次来到清拆现场。从地铁4号线龙塘站施工工地往前走,一片很大的泥塘呈现在记者面前,一阵刺鼻的臭味也迎面扑来。继续往前走......[详细内容]
媒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
        日前,深圳新闻界的三家协会分别发出倡议或自律公约,要求全市新闻工作者牢记使命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弘扬职业精神、恪守职业道德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这是媒体和新闻人的规矩,这也是媒体和新闻人的社会责任和安身立命的法宝......[详细内容]
 
专项调查应关注事实与责任
        深圳拆违行动中的“火烧事件”最近又有了新进展。据深圳本地一媒体报道,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(以下简称“监察支队”)在调查后得出结论,直指之前媒体以《执法队放火烧违建,众住户火场觅家当》、《拆违遭火烧,深圳一外来人口聚居地近千平方米违建被毁》为题的报道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,该报道属于夸大和不实报道,同时又称“民治街道执法队行动人员在现场用火焚烧剩余垃圾的做法......[详细内容]
清拆后他们该去哪里
        据了解,在深圳占据山头或偏僻地养猪户多分散在水库旁边,对水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,而这成为执法部门清理整顿的最有力的理由,他们搭建的棚子也因为是违章建筑,成为被拆除的对象。而据相关部门介绍,拆了之后,养猪户又重建,或者迁移到更加偏僻的地方重操旧业......[详细内容]
猪棚与违建房落户山顶
        而就在几天前,这些柴火还是他的棚屋上的材料。8月31日,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办执法队以治理污染为由,将他的棚子,和附近几家的棚子拆掉,然后将部分材料堆成3堆,泼上汽油烧毁了,因为他们的养猪棚紧邻水库.....[详细内容]
究竟是“火烧废料”
还是“火烧违建”
        究竟是“火烧废料”还是“火烧违建”?本报“火烧违建”报道失实了吗?8月31日发生在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办的拆违火烧事件真相到底如何?围绕有关部门和媒体提出的质疑......[详细内容]